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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湘潭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www.huiguohuo.com 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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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网获悉,《2025年湘潭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发布,期望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本校招生章程,充分知道学校特点与专业设置。愿你们在高考考试中发挥出色,考入理想的大学,选择合适我们的专业,开启生活新的篇章!image.png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质,特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名:湘潭大学

办学地址:湖南湘潭

主管部门:湖南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4143010530

办学种类:公办高校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字:湘潭大学。证书类型: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需要者,颁发湘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与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实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需要,严格推行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介绍: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湖南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1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6个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学科;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有1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备出色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 普通类(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艺术类、港澳台联合招生、依据台湾区域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台湾学测生)、澳门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本科招生规模、政策拟定等重大事情,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推行的平时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需要,学校没与任何社会机构及职员进行合作,没委托社会机构招生。但凡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法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有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实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员工,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置。欢迎考生、父母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5年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区域招生,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依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学校进步规划、办学条件、社会经济进步需要等原因拟定年度招生总计划,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依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总计划拟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规定,预留部分(低于总计划的1%)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实行学校统一的录取规定。

第四章 招生专业介绍(类)及录取需要

第十四条 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要满足我校的招生专业介绍选科需要,非改革省份的考生需要满足我校的招生专业介绍文理科需要。学校2025年招生专业介绍的专业名字、所在院系、学制、学费收费标准、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的选科需要、非改革省份的文理科需要、中外合作办学等有关需要详见附件1(湘潭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介绍大全);具体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介绍及有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英语类专业需要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外语应试语种,考生进校后以英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看待,不作男女比率限制。

第十六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北京、上海、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东、广东)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他需要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招生文件有关规定实行,具体需要以《湘潭大学202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状况确定提档比率,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率按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实行,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八条 我校提档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考试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能超越20分。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状况下,将根据考生高考考试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再根据生源省份有关规定寻求志愿。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没有完成的计划按有关规定进行寻求志愿。

第十九条 我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状况下,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确定录取专业;非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生源省没统一排序规则的,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专业,不然,作退档处置。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二十条 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介绍录取规则如下: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考试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用以下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1.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录取规则中已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则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录取规则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综合分(综合成绩)换算方法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满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50%。按综合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港澳台联合招生、依据台湾区域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台湾学测生)、澳门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实行。

第二十二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需要合格,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专业体检需要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教学厅〔2010〕2号)规定实行。我校因患部分疾病学校可不予录取、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适合就读的专业”详见附件2(湘潭大学因患部分疾病学校可不予录取、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适合就读的专业大全),考生应慎重考试报名有关专业。

第二十四条 学校深度融入湖南科技革新院建设,成立湘江卓越工程师学院,开办“韶峰科创班”(机器人应用-低空经济方向),面向普通全日制在籍在读的高考考试科类为理科或考试考哪几科中包括物理的本科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艺术学院)遴选。“韶峰科创班”依据全新培养策略,配备校企双导师,实行项目制小班化教学,使用“一校对多企”的校企联合共建模式进行培养。

第二十五条 学校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学生学院双向选择、学院择优录取的政策,具体规则与程序依据《湘潭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方法》有关需要实行。

第二十六条 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学生资助政策根据教育部、湖南和学校有关规定实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构建了“奖、勤、贷、助、减、免、补、缓”等多项手段相互补充,覆盖全体学生的资助勉励体系,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七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情况检查均使用考生考试报名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条件、身心情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打折资格及有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置,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紧急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置。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考试”平台和学校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其讲解权是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法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法

通信地址:湖南湘潭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411105

招生咨询电话:0731-58293451、58293275

招生咨询邮箱:zsk@xtu.edu.cn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zs.xtu.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58298658

附件:

1.湘潭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介绍大全

2.因患部分疾病学校可不予录取、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适合就读的专业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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